
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正式发布,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以风险导向审计为基础并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的确立。新审计准则是柄“双刃剑”,在为审计人员提供指导的同时,又强化了执业责任,将对审计工作产生全面、深刻的影响。新审计准则较之旧的准则体系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审计理念从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转变到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正是以审计风险为出发点,通过对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调整审计策略和审计资源分布,使审计成为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风险的过程。代审计实际上始终是围绕着会计师提高效益与降低风险的两方面考虑来发展的。早期的审计,面对的公司账务比较简单,会计师还可以负担详细审计的成本。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业务种类的增加、业务性质的日趋复杂,详细审计的时间成本已经变得让会计师无法承担,会计师必须寻找一种在时间成本可以承担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审计手段。面对控制时间成本和控制审计风险这对看似矛盾的要求,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找到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有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采用以电脑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收集手段,大幅提高审计现场和后期复核效率,从而保证在审计测试时间不减少的情况下,明显降低审计的总时间成本。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则提出了围绕重点风险领域加大审计测试,而对风险较低的领域减少甚至不作测试,从而降低审计时间成本。后一种思路逐步发展,形成了风险控制导向的审计策略。
此外,日益增加的审计风险也是风险导向审计逐步成为审计主流策略的一部分原因。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第16、17号审计准则首先将揭错查弊揭露非法行为纳入审计目标和职责范围。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审计人员与社会公众对此项责任的认识分歧很大,面对外部的强大压力和复杂环境的变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于1988年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阐述了审计人员揭露和报告客户舞弊和差错的责任和揭露非法行为的责任。
这些表明,审计职业界已认识到社会公众的需求与自身发展之间的矛盾,希望把审计风险降到社会可接受的水平,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风险导向审计正是以审计风险为出发点,通过对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调整审计策略和审计资源分布,使审计成为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风险的过程。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产生可以理解为:审计师需要有一个框架或者模型来帮助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主观的评估,也就是帮助其更有效地控制非抽样风险。注册会计师的报告可以有效地说明企业管理当局的受托经济责任,降低会计报表使用人进行决策所面临的信息失真风险。
一百多年来,虽然审计的根本目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审计环境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册会计师为了实现审计目标,一直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调整着审计方法;审计方法从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都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的调整。
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会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从而确定检查风险,进而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由于对固有风险的判断缺乏指引,因此注册会计师往往简单将其定义为高风险,而将主要精力放在对控制风险的评估上,而由于对审计风险公式的僵化运用,对控制风险的评估又往往沦为减少实质性测试的工具。
但我们忽略了重要的一点,即内部控制在目前的公司治理架构下特别是我国上市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的情况下,是不能有效防止最高管理层逾越控制的,这往往是内部控制评价有效而实际执行中失效的重要原因。
因此,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产生可以理解为:审计师需要有一个框架或者模型来帮助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主观的评估,也就是帮助其更有效地控制非抽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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